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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考試院

     考試院院會28日通過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、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100年軍法官考試等3項考試,定於民國100年8月13日起同時舉行。

 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,本3項考試第一試定於8月13日(星期六)至8月15日(星期一)於臺北、臺中、高雄、花蓮、臺東五考區同時舉行;至司法官考試第二試筆試定於10月15日(星期六)至10月16日(星期日)舉行,僅設臺北考區;本3項考試之口試時間,則於第一試及第二試榜示後,另行通知應考人。

  黃秘書長另指出,本3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共456名,需用情形如下:
一、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:三等考試設司法官類科,暫定需用名額70名。
二、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:三等考試設公證人等12類科組,暫定需用名額57名;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6類科,暫定需用名額295名;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,暫定需用名額24名。
三、100年軍法官考試:暫定需用名額10名。

  黃秘書長並表示,本3項考試的應考資格、應試科目、成績計算及體格檢查,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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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考資格   18-55歲,大學以上政治/法律/行政各系所畢

考試方式   筆試採二試,口試為第三試

考題類型   筆試第一試為測驗題型,第二試為申論題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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