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特三等建築工程類科,報考資格限定在大學以上、相關系所畢業才能報考,門檻較高,錄取率也比一般行政高,大約在10—30%之間;去年只有高雄市錄取率比較低,為5.26%。

建築工程類科錄取之後,多分發到縣市政府的工務、都發、建設、建管、城鄉發展等局處室工作,也有部分分發到鄉鎮市區公所的經建或建設課。負責的業務包括一般工程設計都市更新、國宅銷售、管理、維護、辦理及審議都市更新、辦理國民住宅業務等等。

地特三等建築類科考的專業科目包括:營建法規、建管行政、建築結構系統、建築營造與估價、建築環境控制、建築設計。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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